各学系、中心:
6月27日-6月29日,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对我院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情况通报如下:
请相关实验室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整改,请各实验室负责人登录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依据问题如实上传整改完成情况及时销号,并填写整改报告,未及时完成的隐患整改请提交情况说明(注明问题项是否有整改计划,计划完成时间)。整改报告电子版请于7月10日前交至学院,纸质版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于8月20日前提交学院,学院审核后送交资产和产业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备案。
自4月起,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内容将落实到人,要求存在问题的实验室上报具体值班人员,学院将依据《基础医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追究,请各学系、中心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基础医学院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