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依托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学系,经省司法厅审批正式成立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公示,2005年3月江苏省妇联和江苏省司法厅联合为我所“江苏省妇女伤情鉴定中心”揭牌,拓展了为社会服务的窗口,拥有一支技术力量雄厚、专业分布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鉴定人员队伍。面向省内外可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主要开展法医病理学(如死亡原因、伤病关系)、法医临床等涉及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交通损伤、人身损害的伤情伤残、医疗过错鉴定)、法医物证检验(如亲子鉴定、个体识别、精斑血痕等生物性检材的检验)等范围鉴定工作,现已累计办案逾万件。2009年10月正式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对司法鉴定行业的检查机构及实验室“双认可”,成为华东地区高校第一家通过认可的鉴定机构。多年来为省内外解决许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实际问题,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树立了良好的公信力和较高的权威性,于2009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为促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利作出了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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