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系教工党支部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师德师风

发布者:基础医学院发布时间:2024-09-19浏览次数:10

9月18日,法医学系教工党支部组织学系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师德师风。

首先,支部副书记俞尤嘉领学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重要意义,并就“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进行解读。本次会议强调,落实《决定》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于加强党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同志要深刻领会、坚决落实《决定》关于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全面贯彻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各方面全过程。大家一致认为,作为高校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要坚决执行中央的指示,深入学习并深刻领悟《决定》的精神,扎实学好教书育人本领,投身新时期高校教育改革,做好人才培养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党支部书记李开领学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基础医学院师德公约启用及释义说明》。作为新时代高校教师,必须按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绝不触碰红线和底线。我院颁布的《基础医学院师德公约》将“教育质量,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魂”作为全院教育工作者的共识,从理想信念层面提出教师应当“爱国爱校、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不辱使命”,从治学态度层面提出教师应当“严谨诚信、准求真理、厚德博学、笃行创新”,从敬业爱生层面提出教师应当“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授业解惑、精勤不倦”,从个人修养层面提出教师应当“自尊自律、自强不息、团结协作、追求卓越”。

最后,大家一致认为,深入学习领悟《决定》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要求,在工作岗位上坚守《师德公约》和《十项准则》,不断发展提高自身素质,做新时代人民满意的高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