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生理学系教工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发布者:基础医学院发布时间:2024-06-14浏览次数:10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高校老师来说,不仅是对党纪法规的了解,更是对自身行为规范的一次深刻反思和提升。6月12号,病理生理学系教工党支部在B323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强化党纪学习,筑牢纪律意识》。由支部书记李晓宇主持,谢利平副院长为重点发言人。

党课包括何为党的组织纪律,组织纪律负面清单,条例解读案例对照,小结和体会四个部分。谢利平老师指出纪律严明一直都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作为一名老党员,新干部更加要保持这种优良传统,时刻谨记各种纪律原则,坚守原则和底线;认真领会新条例内涵意义,要学纪、知纪、明纪,最终要做到真正的守紀。

吴腾老师说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部分,让我深刻体会到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在日常工作中,我要始终将党的纪律作为行动的准则,确保每一项决策和行动都符合党的纪律要求。

李晓宇老师认为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高校老师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到党的纪律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政策和决策贯彻执行的重要性。有助于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通过学习,支部老师一致认为《条例》明确了党员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高校老师作为党员,应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做到言行一致,以身作则。学习《条例》有助于高校老师加强自我修养,提高党性修养,做到清正廉洁,公正无私,以高尚的师德影响和教育学生。《条例》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有明确要求,高校老师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诚实守信,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高校老师应将《条例》中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服务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条例》强调了党员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高校老师应以此为契机,勇于探索教育教学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