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

时间:2019-01-10浏览:2640

     为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对象

     我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七年级七年制学生;五年级七年制学生(仅限2013、2014级)。

     二、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硕士阶段成绩合格,学位课程不得有补考;

     3、CET-6通过(或≥426分);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选题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5、有两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五年级七年制学生选拔条件由学校教务处制定。

     三、选拔程序

     1、申请人在取得硕士阶段导师同意后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和硕博连读综合答辩报告,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报考学院。

     2、各学院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一般采取综合答辩方式,成立以学院或学科为单位的综合答辩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3名为学术型博士生导师),基于考生提交的硕博连读综合答辩报告,提出专业问题,要求考生现场作答,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语应用能力、临床能力或实践能力等,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妥善留存备查。

     3、七年制学生由学校教务处会同有关学院组织申报并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参加研究生院或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

     四、选拔名额

     拟录取硕博连读考生占接收导师当年度的招生指标(拟录取五年级七年制学生进行硕博连读占用接收导师下一年度的招生指标),当年度招生指标被硕博连读考生占满的导师不再接受“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

     五、有关说明

     1、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

     2、临床学科博士生导师只能接收本学院的硕士生硕博连读,且内、外科博士生导师只能接收相应三级学科硕士生硕博连读,临床其他专业博士生导师只能接收相应二级学科硕士生硕博连读(以上均含七年级七年制学生)。非临床学科博士生导师可在一级学科范围内接收硕士生硕博连读。

     3、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须继续完成硕士阶段的学习任务,于当年9月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其中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和五年级七年制学生无须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授硕士学位;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和七年级七年制学生可在取得硕士阶段导师同意后,按要求申请硕士学位。

     4、本办法自2018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